仁兴镇妇联“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
暑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宣传活动
青少年,是初生的太阳,是稚嫩的幼苗,也是祖国的希望,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健康牵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与温暖。为进一步提高暑期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醒家长在思想上充分的重视起来,督促孩子们在暑期放松心情的同时不忘保护自身安全,确保最大限度的预防学生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妇联要求在我镇辖区内开展“暑期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镇村妇联巾帼志愿者13余人入户走访向居民详细讲解了“哪些地方容易发生溺水”,明确要求青少年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并要求家长教育好孩子,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呼叫周边成年人开展救助,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大损失。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居民溺水安全防范的自觉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预险逃生的能力,共同承担起呵护孩子生命的责任,为广大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此次活动我镇有9个村(社区)积极参与此次志愿者活动,走访留守儿童家庭45户,转发防溺水宣传教育链接到30个微信群。(仁兴镇 吴连梅 刘泽致)
防溺水知识:
一、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做到“六个禁止”: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禁止孩子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禁止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不懂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遇到有人落水,要采取妥当的方法施救、呼救和报警。
二、家长要自觉履行管理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引导孩子相互监督,教育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加强教育监管,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宣传。
三、居民要积极行动齐抓共管,预防溺水事件。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玩耍,请您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四、务必告知孩子“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五、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