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通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8月29日在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4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两项收入37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2万元,收入总计43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两项支出38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54万元。
2024年,全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万元,上年结余5万元,收入总计2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9万元,支出总计27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4年,镇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保障了“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2024年镇财政预算总体执行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支柱产业单一,税源培植工作不够给力,财政增收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难度大。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项目难以在当年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和上缴财政存量资金。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广通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镇人民政府提交的2024年度财政决算。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提升财力质量,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年初人代会确定目标的实现。
二是严格执行“一法两条例”规定,始终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严守“三保”底线,将“三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拨付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四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压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是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