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2日云南省第二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楚雄州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建立地质环境监测机制。一是完成地质遗迹监测。2024年1月,所有地质遗迹均已分级设置了保护界桩,且保存完好,未遭人为破坏。二是完成生物多样性监测。2018年10月完成调查,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内动植物物种未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较好。三是完成生态本底分析。2018年10月完成相关调查,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内生态保护红线面积8458.95公顷,占地质公园总面积的83.39%;极重要区面积为3207.65公顷,占地质公园总面积的31.62%;极脆弱区面积为1166.86公顷,占地质公园总面积的11.50%;生态保护极重要区总面积为3698.69公顷,占地质公园总面积36.46%;生态保护重要区总面积为5615.46公顷,占地质公园总面积55.36%。四是完成自然资源监测。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内无矿业权和开采行为。五是完成地质灾害监测。2024年12月完成调查工作,未发现明显的地质环境条件改变,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仅局部有小规模坍塌。通过普查,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内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即为恐龙山镇甘冲迤嗤村滑坡,小型滑坡,威胁1户5人。目前已纳入群测群防,根据长期监测,该隐患点已趋于稳定。六是开展生态环境监测。2024年12月完成相关监测工作。经检测,白腊树水库、阿纳河地表水水质均为III类,其中总氮为Ⅳ类(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棠海二钻山1号原址馆东侧水质均为Ⅳ类。环境空气监测方面,大洼恐龙地质遗址景观区-大洼二号馆、棠海二钻山1号原址馆、恐龙谷风景区-恐龙大本营均为I类标准;大洼恐龙地质遗址景观区-大洼二号馆、棠海二钻山1号原址馆、恐龙谷风景区-恐龙大本营均达到I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55dB,夜间45dB),满足区域声功能区要求;8个点土壤监测点位的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管控值,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七是开展扰动与威胁分析。经调查,地质公园内未发现存在高陡边坡的情况,大多人工边坡也得到有效处置,未发生边坡失稳,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情况;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不存在规模化养殖的情况。村民散养牲畜产生的养殖粪便主要进行还田,加之散养数量较少,污染得以控制。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对地质公园内的规模化养殖行为进行查处,未出现规模化养殖污染环境和地质遗迹的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