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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供销社多措并举确保社有资产安全

日期:2024年10月09日   作者:姚先明   来源:    点击:[]

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基础,更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实力保障。近年来,禄丰市供销社严格按照全国总社及省州供销社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管的新途径、新办法,依法维护社有资产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依法维权。认真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对市供销社重大经济行为、重大行政决策、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不断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针对侵占供销社资产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排除各种干扰,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二是主动作为。市供销社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多方收集线索证据,依法开展社有资产维权。资产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通过法律诉讼,以法院调解方式对未支付的一宗资产处置款105.2万元约定还款周期,已收回资产处置款90.2万元,避免了社有资产流失;通过聘请律师出具律师函,与资产购买人协商,与一宗房产购房人签订了还款协议,确保了105.465万元的购房款安全;通过诉讼解决原基层供销社改制职工占用2宗社有资产和1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经供销合作社多方调查核实,已提交委托代理律师提起法律诉讼解决。截至2024年8月,通过法律诉讼、人民调解、供销社专班工作等措施收回被占用的社有资产4处,收回2019年以前开展工程建设资金和对外借款92万元,拆除非法占用社有土地建筑200余平方米。

三是摸底核查。2024年,市供销社认真开展社有资产建档立卡工作,通过组织对全市系统社有资产开展摸底核查,对社有资产(不动产)的现状、数量、租赁、效益、办证、运营等情况开展全面核查评估,建立了清晰的资产数据信息。

四是创新监管。创新对社有资产的监督举措,搭好监督检查工作平台,逐步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手段和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优势,运用法律顾问和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监督作用。督促落实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落实监事会、财务、审计监管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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