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简化、完善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登记服务”,对窗口充分授权,做到受理、核准、发照各环节一次在窗口办结。二是不断完善、优化服务制度。全市14个监管所、企业登记窗口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一审一核制”“服务承诺制”等登记管理制度。三是继续落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委托市场监管所,降低经营者办照往返成本。四是对重点项目、招商项目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向导服务,需报省市场监管局名称登记的,根据企业要求主动与州市场监管局汇报,并及时为企业办理。五是对特殊事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方便企业,帮助企业及时落地生根。今年以来,禄丰市新增经营主体8636 户,全市有经营主体 52565户,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46.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