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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检察:守护民生民利见行见效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作者:王妍、杞正健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了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在更高层次上见行见效。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保障禄丰高质量发展,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配足、配强专业力量,构建起上下内外联动协同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落实定期反馈当季度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检察长、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提出工作要求,确保了专项行动有力推进。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作联动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堵点痛点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履职主动性、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高质效标准,以“小切口”推进专项行动落细落实。依托12309服务大厅,畅通“检护民生”案件控告申诉渠道,设立涉企业、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优先服务绿色通道,规范信访受理及分类登记台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2024年上半年院领导参与下访接访12次,接待信访群众10人次,院领导包案办理控告申诉案件3件,通过检察长、院领导面对面与信访群众接触交流,参与信访问题的答复处理,进行释法说理和解决诉求,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健全内部线索移送、依法接续监督,增强专项行动合力,同时加沟通配合,主动与其他单位联动,增强专项行动聚合效应,推动维护民生民利走深走实。

践行“枫桥经验”,深化“普法强基”坚持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精准把脉当事人之间矛盾争议焦点,多措并举扩大和解息诉工作效应,以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和解工作取得实效。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全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对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中的重点群体、家长等开展分类、点对点精准普法。在案件办理中,有针对地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教育,在认真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化解矛盾的同时避免矛盾升级。利用下沉基层开展公开听证、宣布不起诉决定等时机,同步向当地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宣传,了解普法需求。

聚焦主责主业释放司法温度,坚决守护民生。四大检察同向发力释放司法温度,凝聚守护民生合力。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探索健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在醉驾、轻伤害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办理中,综合应用社会志愿服务、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机制制度做实案外工作。做好案件受理前的分流和把关,坚持繁简分流、专案专办,“一站式”办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实现了简案快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上半年,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76人,不起诉29人,批准逮捕18人,不批准逮捕4人,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移送上级院起诉民事公益诉讼1件。一是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全面救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6人。同时落实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对于案件中的困境未成年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办理,缓解未成年人的生存、生活压力,有针对性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件。同时对于涉案未成年人,依法开展心理救助,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社工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开展心理疏导4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10人次,法治宣传教育及帮教活动1场次。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畅通内部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目前已受理3件未成年人救助案件。二是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协同犯罪行为。办理电信诈骗案件4件20人。三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社会治理。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强化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引导弱势群体理性维权,有效化解讨薪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7件,通过联合人社部门协同督促欠薪企业及时支付工资,追回农民工被拖欠工资24.6万元,办理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行政机关已督促涉案企业出具农民工工资保函3份涉及60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建筑工程项目审批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信息未全面、及时共享、互通问题,召开听证会,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确保施工许可证信息实现每月一推送、每季一发函,方便人社等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建设工程信息,及时督促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是加强食品药品等商品质量领域检察监督。充分发挥三诉合一机制办理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件,通过行政检察建议、行刑反向衔接提出检察意见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乡村食品安全专项走访,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乡镇小作坊等食品安全问题。五是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办理医保骗保案件1件,追回医保基金5千余元,化解涉社会保险行政争议1件。六是强化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通过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开展磋商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出行便利条件。联合民政部门、市管部门、消防部门共同走访养老机构,重点查看消防设施、食品安全、内部安保及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养老机构即查即改,强化闭环管理。针对老年当事人反映法院民事执行阶段未保留被执行人必需生活费用的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七是能动履职参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监督公安机关对情节显著轻微的12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作撤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诉源治理,引导案件当事人做好补种补植工作,修复受损的生态,对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促成市林草局在土官镇梅域村建设翠柏补种补植基地。办理污染环境案件1件3人,责成危险废物销售方垫付修复费用100万元,深挖了李某某非法占用30余亩耕地建房、建产的漏罪线索。针对群众反映其所居住村庄企业污水直排水沟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排污问题进行治理,还村民舒适清洁的生活生产环境。积极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合力解决涉水案件中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查看案件现场、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切实消除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立案4件、移送州院审查起诉1件,持续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3起放火、失火、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成被告人对被损坏的森林资源、野生植物资源进行生态修复,追回生态修复费用2.6万余元。八是持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聚焦“三农”领域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农膜污染、耕地占用税流失等案件5件,追回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7.2万元。针对农村垃圾乱丢乱放问题,通过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共同守护乡村美丽家园。聚焦饮水安全、饮用水源地保护,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重点对1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10个乡镇级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安全、设施设备、保护措施等进行现场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推动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排除,切实保护城区和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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