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禄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24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对随机抽取的仁兴镇财政所、一平浪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高峰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禄丰市城南小学、禄丰市农村能源环境工作站、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禄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广通镇中心卫生院、禄丰市人民医院9家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
经抽查人员实地核查了仁兴镇财政所、一平浪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高峰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禄丰市城南小学、禄丰市农村能源环境工作站、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禄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广通镇中心卫生院、禄丰市人民医院的相关审批文件、上一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调整变更材料等,认为其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等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从业人数与年度报告及实际情况一致,按时办理变更登记。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何意见建议,请向禄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反映。通讯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02室,邮编:651299,联系电话:0878-4128068,电子邮箱:lfxbbsyg@126.com。
中共禄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