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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处置一件抽检不合格食品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收到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2023年9月26日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禄丰市金山镇跃文餐馆销售的米线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米线中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禄丰市金山镇跃文餐馆销售抽检不合格米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该局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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