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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自《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创新形式促深学。通过积极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局领导带学、窗口工作人员专题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实施意义,深入学习《条例》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在学习中注重讨论交流,认真梳理《条例》现有规定与之前相关规定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全面掌握新版申请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为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强化宣传促普及。结合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和平台,推送分享《条例》相关宣传解读资料,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同时,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不间断播放《条例》宣传视频,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向办事群众讲解《条例》内容,让企业和群众近距离了解熟悉《条例》规定,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三是靠前服务促落实。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条例》实施的相关配套措施,以部门合力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落细。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纵深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和住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登记事项当场办结,不断提升登记服务效能。自《条例》实施以来,局已办理相关业务4560余笔,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5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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