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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党建+团建+文物保护”主题党日活动

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作者:陈琳玲   来源:    点击:[]

为不断强化党建带团建2023年54日上午,禄丰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共青团员、第四检察部部分办案人员前往全国文物保护单位——金山镇石灰坝村庙山坡腊玛古猿化石遗址,共同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抓党建促业务,助力文物保护”主题党日活动。

禄丰腊玛古猿化石地点于1988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出土化石的质量,数量、种类上都是世界上同时期最重要的古生物化石遗址地之一2023年4月,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腊玛古猿化石地点未得到合理保护,存在文物保护制度缺失设施损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遂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在市博物馆讲解员的带领下,党员、共青团员历阶而上,实地踏勘了腊玛古猿化石遗址,聆听遗址保护概况和当前的考古成果等详细介绍,实地感受着悠久的文化遗产及珍贵的文物古迹,对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大家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责任感。党员、共青团员拿起镰刀、锄头、扫帚等工具对遗址园区进行清除杂草、清理垃圾志愿活动。

在党建书屋,全体党员围坐在一起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部分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实地走访+理论学习,党员干警们既对文物保护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加感受到了检察人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有效促进了做好党建工作与公益诉讼检察对文物管理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

党建带团建主题党日活动充分调动了党员、团员干警积极性,使党的组织生活更具感染力、吸引力和感召力。下一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织将继续加大对全市范围内文物的 走访力度,全面摸排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能动履职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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