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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日期:2023年04月26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结合实际,对市场秩序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以“四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借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以及“奥运标志”等进行非法营销、虚假宣传等广告违法宣传行为。维护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坚决查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党旗、党徽、国旗、国徽、奥运标志等进行商业宣传行为。二是严厉打击扰乱涉疫物资、甲型流感用药、消毒产品市场价格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串通涨价、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民生和商业营销中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处经营活动中的市场混淆行为,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商业诋毁行为,利用虚构用户体验等方式开展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四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重点查处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以及通过乱评比乱排序发放牌匾、证书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作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广告经营户23户次,有效规范了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进一步推动了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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