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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三项措施”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再提升

日期:2021年12月03日   作者:马如锋 李世德   来源: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强各单位权责事项网络监管,禄丰市以“三项措施”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再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为认真完成省、州“互联网+监管”工作监管行为覆盖率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禄丰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及时召开29家市级单位“互联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和业务培训会,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二是制作并下发了《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三是以市政务服务局为牵头单位,29家市级行政主管单位为责任单位,逐项认真分析各单位监管事项的网上监管和数据录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四是在市政务服务局成立了“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督导组、组长由四名局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股室长和具体业务人员组成,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包保责任和工作目标任务。经梳理汇总后,全市39个市级单位创建了工号140个,录入执法人员771人,录入行为数据1709条,实际有监管事项的单位有29家,有效监管事项925项,有效检查实施清单985项。

二、加强协调对接,强化业务指导。为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禄丰市高度重视,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对接协调,强化业务指导。一是强化业务指导。四个工作督导组加强对“互联网+监管”工作统筹督办和业务指导,把29家市级行政主管单位“互联网+监管”工作纳入各组包保责任,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加强工作对接和业务指导。业务人员对照自己包保单位,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实际有监管事项的29家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数据录入和信息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对接和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对工作开展中业务不熟悉、数据录入有困难的单位,业务人员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耐心指导服务;对困难较多、工作推进较慢的单位,政务服务局深入各单位调查研究、反复协调对接、精准施策、强化务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协调对接。市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改革股工作人员每天加强对“互联网+监管”平台的监控、分析和管理,随时与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其他县市对接联系,加强业务交流和沟通,确保对各单位业务指导服务到位,及时解决和回答“互联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实时通报催办。禄丰市加强对“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时通报催办。一是按月按季度在全市营商环境督查通报、政务服务通报等全市性通报中通报各单位“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以数据说话,根据完成进度实时催办督办。二是四个督查组、审批改革股工作人员每周通过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实时通报各单位“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对没有开展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通过电话实时进行催办督办。三是实行政务服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包保29家行政主管单位责任制度,对“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跟踪分析、监管,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加强对接协调、促办督办,业务人员督办不了的交由分管领导催办、分管领导催办不了的交由主要领与对方主要领导对接督办。四是禄丰市把“互联网+监管”工作纳入每年营商环境考核、年终“大比拼”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完不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全市通报和加重扣分。

经过各单位对标对表、努力工作后,截至2021年11月30日,禄丰市29个市级单位检查实施清单985项完成率达100%,925项监管事项的监管行为覆盖率达83.57%,动态信息曝光信息发布736条,其中:动态信息发布701条,曝光信息发布35条,顺利完成了省州考核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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