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捕野生动物出售 触犯法律锒铛入狱
编者语:社区矫正是在社会化开放环境下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实践,近年来,禄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用心、用情、用力感化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这就是其中一位……
和绝大多数在大山里长大的孩子一样,赵某某生性喜欢上山掏鸟、下河摸鱼,19岁那年,中专毕业的他,因为在本地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便开始外出到禄丰、楚雄、安宁、昆明等地打工。2017年5月的一天,一自称经营农家乐的王姓老板联系上了赵某某,表示愿意向他购买30只野鸡,在利益的驱使下,想到老家大山里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赵某某应允了王姓老板,并将其银行卡号发给该老板,两天后,该老板存了3000元人民币的定金到赵某某的卡上。此后的20多天里,赵某某回到老家,集齐16只“野鸡”后与该王姓老板约定,自驾车从禄丰市仁兴镇老家送往昆明市呈贡区。运输途中,在呈贡区云学路被警方查获,其中一只在现场检查时飞走。经公安部门对查获的15只“野鸡”进行鉴定,均为白腹锦鸡,属于I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赵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狱中伏法泪悔恨 表现突出获“假释”
入狱后,赵某某曾一度沮丧消沉,一想到将在高墙电网内度过人生当中最美好的10年,还有家中年迈的父母和远在西藏当兵的弟弟,赵某某的内心就充满了无尽的悔恨、痛苦和绝望。
然而,心思细腻的狱警并没有放弃这个失足青年,在反复不断的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下,赵某某很快就从违法犯罪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思想上进,遵守监规,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成为了流水线上的一名工人。在狱中,赵某某不仅积极配合改造,还主动帮助身边那些需要帮助的狱友,照顾同监舍里生病的舍友,因为表现突出,思想上进,赵某某被两次减刑,刑期从10年缩短至8年多。
一个偶然的机会,赵某某从舍友的谈话中了解到了野生黄角蜂的养殖技能,想到家乡丰富的野生黄角蜂资源,他不禁眼前一亮,主动虚心求教,很快就掌握了野生黄角蜂的养殖技能。
2024年6月,赵某某服刑的监狱发函至其户籍地禄丰市司法局,委托拟对其假释进行调查评估。禄丰市司法局通过深入走访调查,结合周边群众及其家人对他的评价和其军属的特殊身份,最终给出了同意假释的调查评估意见。2024年12月,赵某某成为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请你们放心,我一定会遵纪守法,依靠自己的劳动去开始新的生活,绝不会再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了!”面对禄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干警的谆谆教诲,赵某某满怀激动,给自己和亲人作出了一个沉甸甸的承诺。
养蜂创业迎新生 无私授技助他人
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后,赵某某运用在狱中所掌握的养蜂技术,学以致用将自家闲置的西侧厢房改造成蜂房,到野外搜集捕着的黄角蜂精心放养在自制的蜂箱里,起早贪黑,精心喂养。功夫不负有心人,付出总会有所收获,2025年端午节前夕,第一批收割的蜂蛹也已经上市,赵某某收获了入矫以来的“第一桶金”,并在直播平台收获了几百个“粉丝”。如今,赵某某所育蜂王已达500多只,放置到野外放养的蜂巢也已有160多个。在收获成功的同时,也逐步掌握、积累了丰富的养蜂经验,他的养蜂成功故事也到处传开,周边乡镇的“粉丝”和网友经常向他请教咨询养蜂技能,他从来不遮掩,而是无私倾囊相授,不收半文,在他心里只有一个心愿:“感恩回报社会,养蜂共同致富。”
在社区矫正期间,虽然养蜂辛苦,杂事多、时间紧,但赵某某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每天按时打卡上报位置、每星期电话报告和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学习以及公益劳动。他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入矫时的庄重承诺。
从赵某某的入狱服刑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墙内”变“墙外”,蜕变成创业养蜂人,这一过程离不开监狱干警、社区矫正干警的真心、真情感化和付出,离不开社会的暖心接纳和家庭的关爱。张某某创业成功后反哺社会的行为充分体现了禄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帮扶成效。
未来,禄丰市司法局将持续秉持“监管为基础 教育帮扶为核心”的工作理念,不歧视、不放弃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监管、正确引导,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用真情换真心,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摒弃前嫌,重塑人数,做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禄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白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