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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社会救助“三举措”做足绣花功夫见成效

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社会救助“三举措”做足绣花功夫见成效

近年来,禄丰市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始终坚持民生保障主责,聚焦兜底保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建立了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高龄补贴、孤残儿童保障、残疾人双项补贴救助为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三举措”做足绣花功夫见成效

入户核查摸实情,及时救助兜底线。一是精准摸排,筑牢民生保障基础。成立县镇村三级核查小组,采取“一看二问三查四访”的工作方法进行逐户走访。“看”即观察申请人住房条件、家电设备、存粮衣物等生活状况,“问”即详细了解家庭人口、收入来源、刚性支出等情况,“查”即核验医疗费用单据、残疾证明等相关材料;“访”则是通过邻里访问掌握申请人实际生活状况。二是科技赋能,提升核查服务效能。借助数字化手段,优化“线上+线下”双轨核查模式。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系统的更新完善,线上经济核查更加精细、全面、高效。通过电脑终端实时录入核查人员信息,县级部门做好线下经济比对,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申请人委托授权后,通过系统对房产、车辆、五证股东、银行存款等跨部门数据进行线上经济核查,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和救助精准率。三是动态管理,确保救助精准有效。坚持“动态调整、分类施救”原则,遵循“入户调查+经济核对+民主评议”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一年两次低保复审工作,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今年共对918户申请救助家庭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符合条件的2392人纳入低保保障;建立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畅通困难群众报告急难情况和申请救助渠道,及时发现,按照“先救助、后查询”的原则,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目前,临时救助1237人次、累计支出 96.17万元,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动态研判和救助工作有力有效。

政策实施重落实,民生枝叶无小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禄丰市民政局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志愿者活动、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耐心讲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救助”“如何申请救助”等群众最为关心的话题,让更多的人了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及时寻求救助。二是主动上门排查。利用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预警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对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进行分析筛查,动员基层工作人员摸底排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救助。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禄丰市民政局压紧压实责任,每月对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对乡镇新增和退出救助对象按30%的比例开展抽查复核,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救助对象进行100%的入户调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做到精准救助。四是加强统筹协调。禄丰市民政局与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数据共享,及时将因病、因灾、因残、因收入低等各类困难群众线索反馈到涉及乡镇,同时,市民政局每月将民政救助情况及时向住建、医保、人社、残联、教育、乡村振兴等部门,给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提供有效信息支撑,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精准。目前,全市纳入低保或特困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99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 20.23 %。制定边缘困难人群排查制度,加强对不能纳入低保人员的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稳,对1767人贫困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提标扩围讲民生,群众保障再升级从7月 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从6400元/人/年提高到6720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从735元/月/年提高到744元/人/月,特困供养标准从956元/月/人提高到968元/月/人,共惠及全市14487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将分散供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提升到每月1370元,截至目前全市及时发放城乡底保4227.03万元,临时救助91.17万元,确保兜底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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