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12月25日依法对下列187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因下列企业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下列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禄市监处字第〔22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878-4142885
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中段
附件: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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