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市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通过警报试鸣,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信号,不断提高国防观念和增强防空意识。为了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时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不受影响和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
禄丰城区。
三、信号种类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每个警种间隔三分钟),分别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试鸣结束)。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开展的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组织的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发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社会稳定。
(二)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