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禄丰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和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等文件精神,着力抓好《楚雄州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5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楚财办〔2023〕6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现就做好禄丰市 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县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工作的组织谋划和督促指导,及时将禄丰市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对照执行,确保全市“一盘棋”,有力有序推动我市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年度目标全面实现。
(二)各预算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内部控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的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着力抓好内部控制执行,并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质效。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要按照“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促提升、第三年创一流”的既定工作目标和部署,持续抓好《方案》落实。严格按照《方案》中明确的 2024年度工作重点及工作进度要求(详见附件1),对照既定年度考核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和建设目标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按照指标指引和工作进度要求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 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2024年度风险评估、存在问题整改等工作,着力推动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并有效执行,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逐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信息化落地。
(二)持续开展内部控制重点单位创建工作。在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质效的同时,2024年,市财政局将按照《方案》既定工作目标任务,继续遴选4个领导重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措施和管理基础较好的预算单位、5家资金体量大、业务涉及面齐全、工作积极性高、管理基础较好、3家具有业务特色的预算单位组织开展市级层面的内部控制重点单位创建工作。
三、切实加强信息报送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请各预算单位、各乡镇在7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人员(关键岗位3名)情况纸质版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股,电子版传至邮箱:kjg_lfcz@163.com,联系电话:0878-4122029。
(二)各预算单位和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加强与市财政局的对接联系,及时交流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工作推进情况,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研究解决。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从7月份开始至建设结束期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材料盖章扫描后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股邮箱,重特大问题适时报送。各预算单位以文字总结形式报送(包含但不限于本单位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内控建设组织推进、重点单位创建、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不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的单位,我局将在下步考核评价时按照每缺报一次扣 0.5分(迟报5天及以上按缺报计算)、每迟报 1次扣 0.1分的标准计算扣分。
在信息报送时,各预算单位及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严禁通过非涉密渠道传输、报送涉密涉敏信息。
四、全面开展考核评价
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提前对下步开展自评和迎接考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全市各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于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考核评价工作。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口径(详见附件2)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于 9月10日前(重点创建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考核评价情况报送至市财政局。在各单位全面开展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按照既定考核评价指标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再考核、再评价。再考核、再评价不达标的,市财政局将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整改情况组织开展验收评价工作;
五、相关问题解答
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全市内部控制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改为选择重点单位开展高质量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工作。禄丰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示范创建工作立即停止,全面使用此文件附件作为各单位开展高质量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
禄丰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