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公告
2024年 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关于撤销
广通税务分局征收职能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税费征管服务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将开展全职能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广通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征收职能整合至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广通税务分局只保留税费管理职能,不再办理税费征收、发票代开等业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禄丰市金山镇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0878-6112366 0878-488477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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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送:局内各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纳服股承办 |
办公室2024年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