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村委会甸尾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金山镇小街村委会
二、拟使用草原项目名称:小街村委会甸尾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草原用途:活动广场、垃圾焚烧炉、排水沟、篮球场、厨房、文化活动室。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小街村委会。
五、拟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草原面积0.1158公顷。
六、拟使用草原权属:禄丰市金山镇小街村委会甸尾村民小组集体草原0.1158公顷。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