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家村社区何家村至恐龙山镇上早谷田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鲁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鲁家村社区何家村至恐龙山镇上早谷田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路基、边坡及排水沟。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11.916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782.1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恐龙山镇独瓦房村委会8组和14组共有集体林地0.2101公顷、上早谷田6组集体林地0.0238公顷、上早谷田7组集体林地4.2255公顷、哨普田15组集体林地1.0037公顷、大坝箐14组集体林地0.9948公顷;小街村委会上龙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8199公顷、下龙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498公顷、官房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442公顷、皮坡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994公顷;鲁家村社区铜厂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5268公顷、鲁上队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418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