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城区至恐龙谷供水管网张家营支线工程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恒通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城区至恐龙谷供水管网张家营支线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地埋引水管道、隧道口护坡、进场道路、施工人员宿舍、钢筋加工棚、临时堆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南雄社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0.4851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1723公顷、临时使用0.312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2.4立方米(其中:临时5.5立方米、永久6.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金山镇南雄社区秀良村一组集体林地0.0607公顷、秀良村二组集体林地0.1188公顷、易家村二组集体林地0.305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