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屯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县广通七屯段国武养猪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七屯烤烟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附属设施、烤烟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广通镇七屯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0.089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8m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广通镇七屯村委会张家冲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