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在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禄丰市金山镇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与《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有关工作的人员或关注该规划的公民10至13人。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人员不足时,由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禄丰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于2023年4月21日前,向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或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f1234560406@163.com;书面申请可邮寄或送至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名单经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定后,将于2023年4月26日前在禄丰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告。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昭 联系电话:0878-4122218
附件:《禄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听证会报名表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