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促进占补平衡工作,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依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禄丰市林地后备资源潜力情况及《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禄丰市后备资源地类与林业一张图数据分析情况》,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禄丰市补充耕地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选林业勘察专业技术单位(云南林淼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全市辖区内拟开发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所涉及的残次林地进行了评估论证,专家组对技术单位作出的调查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技术单位(云南林淼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调查评估项目残次林地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确定全市14乡镇169个村委会(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残次林地小班865个、残次林地面积11667.46亩。按照《禄丰市残次林地(低效林)评估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残次林地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止),对以上认定内容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878-4122218。
附件:楚雄州禄丰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残次林地认定统计表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