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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80件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市水务局    点击:[]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号)、《楚雄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河湖水域岸线管控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河长组办〔2019〕6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现有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水库枢纽建筑物安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经评审征求意见修改后,现将我市4件中型、44件小(1)型、232件小(2)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告。

一、公告内容

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水工管〔2019〕16号)、《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

管理范围:水库库区为校核洪水位以下范围(含岛屿);大型水库主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200m,副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m;中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m;小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m~100m;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m~20m。

保护范围: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外延100m~300m;大型水库主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200m,副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m;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外延200m;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外延100m;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管理范围外延50m~200m。

我市本次共划定280件水库,其中4件中型、44件小(1)型、232件小(2)型水库工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包括水库库区、大坝和附属建物等范围,本次共划定管理范围面积44.34km²,保护范围面积120.46km²,其中:中型水库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0.54km²,保护范围面积49.91km²;小(1)型水库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4.61km²,保护范围面积25.36km²;小(2)型划定管理范围面积19.19km²,保护范围面积45.20km²。

附表:禄丰市280件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汇总表

图斑: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图斑详细到禄丰市水务局进行查询。

二、公告日期

公告期7天,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含节假日。

三、联系方式

公告期内,如有疑义或建议意见,请联系禄丰市水务局进行反馈。联系电话: 0878-4127133、邮箱:lfslgy@126.com。

特此公告!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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