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2年度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务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楚雄州水务局关于2022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楚水通〔2022〕45号)、《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禄丰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水电工程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禄水字〔2022〕37号)文件要求,禄丰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22年7月8日9:00召开评审会,对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李华、刘艳、杨家丽、李胡云4位同志拟评审为水利助理工程师资格,倪永红同志拟评审为水利技术员资格。现将拟通过人员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李华,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云南师范学院会计学专业),2009年10月参加工作,2021年2月在禄丰市仁兴镇水务服务中心从事水利工作,履职专业技术工作1年。拟任水利助理工程师。
刘艳,女,汉族、大学专科学历(西南林业大学林学专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在禄丰市广通镇农业农村和水务服务中心从事水利工作,履职专业技术工作16年。拟任水利助理工程师。
杨家丽,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云南民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6年7月参加工作,2020年10月在禄丰市广通镇农业农村和水务服务中心从事水利工作,履职专业技术工作1年。拟任水利助理工程师。
李湖云,男,彝族、大学专科学历(北京地质大学网络学院法学专业),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2月在禄丰市勤丰镇水务服务中心从事水利工作,履职专业技术工作8年。拟任水利助理工程师。
倪永红,男,汉族、大学专科学历(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兵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2年12月参加工作,2019年11月在禄丰市中村乡水务服务中心从事水利工作,履职专业技术工作1年。拟任水利技术员。
二、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三、监督举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方式或直接到禄丰市水务局反映。反映情况和意见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公示对象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签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地址,以便于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78--608019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组)
0878-412787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0878-4141410(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