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禄丰市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夏家营二组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夏家营二组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夏家营二组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办理为林业生产服务0.0399公顷林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夏家营二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0.039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涉及林木采伐蓄积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金山镇科甲村委会夏家营二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共同协商完成。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