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自然资听公告(2021)第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依法对禄丰市勤丰镇等11个违法用地案件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9月23日至24日两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听证事项:
(一)陈子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可里村委会大村一组瓢坝山处集体土地建盖养猪场。
(二)黄春宝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高楼村委会白泥坝村小组集体土地建设养鸡场。
(三)李进富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高楼村委会大村三组集体土地建设养鸡场。
(四)李进财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高楼村委会大村三组集体土地建设养鸡场。
(五)李进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高楼村委会大村三组集体土地建设养鸡场。
(六)郝建波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高楼村委会空心山村小组集体土地建设花卉种植管理房。
(七)郝建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勤丰镇高楼村委会大村村小组集体土地建设花卉种植管理房。
(八)吴自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碧城镇西山村委会上邝厂村刘坟处集体土地建设养牛场。
(九)谢春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禄丰市仁兴镇果园村委会谢家村小组集体土地建设花卉种植管理房。
(十)胡兵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中村乡中村村委会集体土地建设玫瑰花种植管理房。
(十一)马加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金山镇南雄社区白庄科一、二村小组集体土地建设仓库及简易厂房。
具体听证时间段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为准。
三、听证地点: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禄丰市侏罗纪大街禄丰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1年9月23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1年9月23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会场,并主动扫“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凭“绿码”进入会场。如有发热咳嗽(体温高于37.3℃)并伴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不能参加会议。
(五)听证会联系电话:0878-4126882。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