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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报告的公告

日期:2019年11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棚改办    点击:[]

(第3号)

根据《禄丰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将《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方案起草单位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联系。

附件:《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报告。

                      禄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报告


根据《禄丰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禄丰县人民政府委托,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14:30—16:30,在金山镇西门社区五楼大会议室举行了《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了在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禄丰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方案》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提供依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14:30—16:30。

听证地点: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金山镇西门社区五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及有关参会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王玉波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王绍斌禄丰县政协副主席、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

江绍国禄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主任

董云美禄丰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三)听证监察员

何明忠禄丰县纪委监委干部

普贵宏禄丰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四)听证记录员

戴荣禄丰县发展改革局干部

高文鸣金山镇人民政府干部

(五)听证代表

为广泛听取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根据各社区、单位居民小区的报名推荐和邀请产生的代表45名。

(六)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7人,由禄丰县司法局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建议

此次听证会共有6位代表发言,参会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有以下几条:

(一)现行房价在一期和二期的基础上已上涨,须考虑房价上涨问题。

(二)禄丰的现行房价如何?我们的房子如何评估?

(三)要求安排公租房作为2019年棚户区改造的过渡居

住用房问题。

(四)房屋产权置换如何置换?置换房屋是毛坯房,而我们的房子是装修好的,该如何置换?

(五)如何界定棚户区?我家的房子是自建房,且建成年代不久,为何算棚户区?房屋产权调换应就近安置。

(六)安置房每户只能选择一套,且可供选择房源较少。

五、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为规范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行为,顺利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区功能,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等有关法规,结合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方案》。其中:

(一)关于现行房价在一期和二期的基础上已上涨,须考虑房价上涨问题。

禄丰县在进行被征收房屋评估时,由被征收人公开推选的评估公司将充分考虑禄丰县县城商品房及二手房市场行情、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公开、公平、公正地按评估规程进行比照,合理评估。

禄丰县在制定政策时也有所体现,具体为:1.本次《方案》中,征收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土地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助、补贴和奖励等条款,本着坚持稳定政策,公平公正,补充完善的原则。在总结我县一、二期棚改经验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购房补贴、生活补助、搬迁奖等,并补充完善了房屋产权等价值置换方式;2.本次《方案》中明确,对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不低于禄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并经被征收人公开推选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禄丰的现行房价如何?我们的房子如何评估?

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是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棚改工作机构,指挥部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房屋价值将由被征收人公开推选的评估公司按照房屋评估规程进行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查后,根据不同结构、不同地段等因素确定价格参数。总之,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低于禄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本次《方案》中,禄丰县人民政府更多的是从补助和奖励等方面给予充分考虑。

(三)要求安排公租房作为2019年棚户区改造的过渡居住用房问题。

公租房的分配采取动态管理方式进行,目前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有限,但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协助被征收人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申请房源,也可以由被征收人自行申请;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同时公告当地住房保障条件、房源、申请方式等信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优先得到安排。

(四)房屋产权置换如何置换?置换房屋是毛坯房,而我们的房子是装修好的,该如何置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使用年限、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等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评估确定。

本次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由评估公司按评估规程,考虑装修因数评估确定。房屋产权置换采取的方式等价值置换,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均由被征收人公开推选的同一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五)如何界定棚户区?我家的房子是自建房,且建成年代不久,为何算棚户区?房屋产权调换应就近安置。

1.关于如何界定棚户区的问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33号)中明确:城市棚户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和城中村改造等类型。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具体改造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城市规划合理界定。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含煤矿棚户区)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征收改造项目,不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可统筹建设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安排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逐步实现城市旧住宅区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结合当地城市规划、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稳步实施改造。

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界定,是依据禄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按区域划分界定的,不以范围内的个别房屋的新旧程度来界定。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可以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节约土地和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为禄丰县城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确保广大居民的公共利益需要。

2.关于房屋产权调换应就近安置的问题。根据禄丰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4-2030),拟征收范围周边区域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未规划建设安置房源。本着就近安置的原则,禄丰县人民政府将滨河小区现有房源作为房屋产权调换的主要房源,同时也可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县城区范围内其他小区的现有房源,作为房屋产权调换的商品房。

(六)安置房每户只能选择一套,且可供选择房源较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目前,禄丰县人民政府将滨河小区现有房源作为房屋产权调换的主要房源。因滨河小区安置房源有限,若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较多,也可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县城区范围内其他小区的现有房源,作为房屋产权调换的商品房。或者统计汇总后,由棚改指挥部将积极协调房地产开发商,采取团购方式解决。

六、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听证会评议情况。

根据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在总结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坚持稳定政策,公平公正,补充完善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征收政策、统一工作方法,保持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认真组织开展征收补偿工作。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围绕房屋价值、安置方式进行了提问,决策发言人作了详细说明。听证会后,禄丰县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还将综合前期广泛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听证会听取到的意见建议,对《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利益,不导致被征收人因住房售价上涨,造成购买新房困难,能够让被征收人能搬得出、住得进、过得好。

(二)对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通过听证评议,决定采纳听证意见建议中的第1、2、4、6条,修改完善《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采纳第3条意见建议,将被征收人中符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优先安排入住,确保棚改对象居者有其屋;对第5条意见建议及问题,做了全面准确的解释说明。

上一条:禄丰县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情况公示
下一条: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禄丰县2019年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房及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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