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于空置一年以上的住房有物业费减免政策吗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11-23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去年在学府澜湾买了住房,但因为一直在外没有接房入住,今年想回来接房装修一下,想问一下对于空置较长时间的毛坯房有物业费减免政策吗?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3-11-29 |
回复内容 |
关于“对于空置一年以上的住房有物业费减免政策吗”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之规定,物业费从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开始计算。 目前,我市暂未出台“减免空置较长时间的毛坯房物业费的政策”。 若有疑惑,请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78-4142977。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