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拖欠工资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9-05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于2022年2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在禄丰县凯飞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从事装载机驾驶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约定月工资6000元,每月实发5500元,每月扣发500元,所扣资金承诺年底一次性支付,2022年底也未兑现,至今已累计拖欠9000元,2023年8月21日夜间公司管理人员通知我,让我从8月22日起不用再来上班,8月22日我去公司财务部门结算工资,并询问财务人员关于所扣工资的发放问题,财务人员告诉我他们无权处理,于是我找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至今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我作为该企业的一名员工,深感个人权益收到侵害,此举为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并能够得到劳动保障局的帮助。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交警大队 |
回复时间 | 2023-09-06 |
回复内容 |
关于“拖欠工资”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2023年9月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分别与反映人及禄丰市凯飞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对拖欠工资事宜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禄丰市凯飞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出具了已经将反映人全部工资支付完毕的情况说明材料。 在双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协调处理。 已于9月6日将办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其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