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标题 初婚登记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7-27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想咨询一下初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3-07-28
回复内容     关于“初婚登记”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非现役军人初婚: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
    现役军人初婚:有效的军人证件(士官证、军官证、消防员证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且三种证件上信息须一致)。
    当事人提交证件照3张,5.3*3.5cm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男左女右、红底版)。
    特别注意:集体户口的要有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市民政局咨询,电话:4122091。

               禄丰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