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初婚登记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7-27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想咨询一下初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3-07-28 |
回复内容 |
关于“初婚登记”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非现役军人初婚: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 现役军人初婚:有效的军人证件(士官证、军官证、消防员证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且三种证件上信息须一致)。 当事人提交证件照3张,5.3*3.5cm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男左女右、红底版)。 特别注意:集体户口的要有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市民政局咨询,电话:4122091。 禄丰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