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泔水桶任意放置,完全不顾及城市形象及周边群众的感受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9-03-30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位于禄丰县城公务员二期禄丰特色小吃一条街街口的抚仙湖生态石锅鱼餐馆,其泔水桶及物品摆放于人行道上,还故意把泔水桶摆到邻居家的小门口,这久天气转热还不明显但苍蝇已经到处都是,其难闻的气味更是没有办法形容,与其交流多次仍无任何改变,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管一管,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19-04-04 |
回复内容 |
你好! 你关于“泔水桶任意放置,完全不顾及城市形象及周边群众的感受”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2019年4月3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执法大队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督促告知店主,禁止把泔水桶及物品摆放在人行道上,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店主于2019年4月3日下午清理完毕。 下步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该路段的日常巡逻检查力度。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