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标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8-08-21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2016年12月,我家把原有的老旧危房进行拆除,在原有基础上重建,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均与村委会负责人(农村危房改造)积极联系沟通,房屋于2017年7月份完工,在此期间村委会曾派人前去现场看过,过后还通知家人前去填表,但至今尚未领取补助款,请问当时的危房改造还有补助吗?谢谢!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8-08-23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2016年12月,我家把原有的老旧危房进行拆除,在原有基础上重建,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均与村委会负责人(农村危房改造)积极联系沟通,房屋于2017年7月份完工,在此期间村委会曾派人前去现场看过,过后还通知家人前去填表,但至今尚未领取补助款,请问当时的危房改造还有补助吗?”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你户不是“四类重点对象”,2017年危房改造政策明确指出,只有四类重点对象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所以你户不得享受危房改造补助。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