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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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路基下沉导致雨季房屋后挡墙塌方,后期修复工程未完善的诉求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02-27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禄丰县政府办领导:
         您好!我是房屋后挡墙塌方当事人李彦,男,禄丰县一平浪镇元永井村委会大墩头村村民的女儿,2020年10月份由于雨季来临,把我家房屋后面的挡墙冲垮了。当时由于我们家挡墙上面是通往大墩头村车辆行驶的道路。当时*把这个险情反馈给了当时在任的村主任张兴亮,后来挖机也来到路边及时清理了塌方的土方、电杆。后来11月月底也有人过来修缮了,但是12月底我回到家,看到挡墙没有从下面开始打,而是从1米多的地方开始打。这样时间久了特别容易导致挡墙再次塌方,还有房屋后面的阴沟也全部被石头、泥沙掩埋有2米多高也未清理。这样雨季来临,雨水会进到房子里,导致墙体破裂,同时旁边的地里面也全部是体积庞大的落石,还有一间用彩钢瓦搭的蓬蓬也未搭好,无法耕种和使用。后来我又给村主任张兴亮反应,他当时回复我说这个事是滇中引水工程来修缮的,他也没办法,实在不行让我召集村民去拦滇中引水的车辆。当时这个事这样的办法肯定是不可取的。后来我打电话到镇上反应,也没回复,就说会尽快解决。1月份万般无奈之下,我来到一平浪政府找到副镇长,诉说了事情的经过,当时他说会尽快协商解决,后来也没人联系我,也没人去处理。
       现在我希望领导能帮我家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这个事归哪个部门负责,而且协商的关于修缮细节的具体情况也不清楚。由于我本人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患有精神残疾,而我本人常年在外工作,实在没那么多时间来处理,还希望领导能体谅。也希望能有人验收这个工程,当时也是因为没人监督验收才造成这个问题。
       望领导解决为谢!辛苦啦!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1-03-03
回复内容     关于“关于路基下沉导致雨季房屋后挡墙塌方,后期修复工程未完善的诉求”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3月2日,由元永井村党总支书记带队进行实地查勘,其反映房后阴沟被石头、泥沙掩埋及旁边地里有落石的问题属实。
    经与反映人进行电话联系沟通后,达成了初步处理意见:在6月雨季来临前,由元永井村委会组织机械(挖机)对旁边地里的落石、土堆进行清理;房屋后阴沟因地势限制,无法使用大型机械施工,由元永井村委会组织人员,反映人之父亲协助共同将其阴沟内的石头、泥沙清除。
    反映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同意。


                             一平浪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