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禄丰停车收费问题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12-16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1、现为了环保问题,停车收费不再开据小票,经常出现忘记扫码或未带手机,不能及时扫码问题,收费人员只对停车开始计时,车子走时未及时停止计时,导致未超时产生费用,或者比正常停车费用多几倍! 2、收费人员对有意见费用不进行落实,经常靠在车身上,强制要求补缴遗留存在问题费用! 3、建议在停车位预留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有问题及时反映。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0-12-24 |
回复内容 |
关于“禄丰停车收费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禄丰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基价2.00元/车次(20分钟以内免收费,超过20分钟至一个小时的按基价2.00元/车次收取)。每次停放超过1个小时以上,按每30分钟加收1.00元,不足30 分钟,按30分钟计收。在服务时间内连续计费最高限价12.00元/车次。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指定停放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每次停放收取服务费0.50元;自行车每次停放收取服务费 0.20 元。 为了文明城市的建设,避免停车计时小票造成白色污染,禄丰县隆城停车泊位经营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发出通告,自2020年10月20日起不再出具停车小票,而是通过“隆城智能”公众号在线上取车及缴费。如驾驶员没有带钱或忘记扫码支付,待下次停车缴费时,“隆城智能”会提示以前未缴费用并进行自动收缴。如驾驶员认为未到缴费时间或有争议的,“隆城智能”公众号里设有举报电话,驾驶员可以拨打投诉。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电话:4127268。 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