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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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地工作,公积金贷款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4-11-15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我在浙江宁波工作,在这边交的公积金,想回禄丰拿公积金贷款买房,我咨询一下可不可以在禄丰公积金贷款,可以的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1-15
回复内容     关于“异地工作,公积金贷款咨询”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你在浙江省宁波市正常缴存公积金。根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方案》职工满足:一是在州行政辖区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二是本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本人及家庭名下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四是在楚雄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异地贷款。
    所需材料如下:1.申请人提供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获取的《缴存使用证明》:(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纸质证明;(2)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服务渠道打印;(3)楚雄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受理部门经“跨省通办”获取经借款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纸质查询结果。2.提供购房手续等相关材料。3.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以县市为单位)名下的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并签订“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承诺书”作出保证承诺。4.提供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个人征信报告。5.核实情况,按照《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测算可贷额度。6.开户并缴入“存贷挂钩”资金,发放贷款。
    若有疑惑,请致电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禄丰管理部咨询,电话:0878-4123676。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禄丰市管理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