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9-09-10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已经下发。请问现在可以办理省内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了吗? |
回复人名称 | cx_lfx |
回复部门 |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19-09-12 |
回复内容 |
你好! 关于“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精神,我县已安排布置调查统计工作,但由于系统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移接续手续,望给予理解。 待系统恢复正常后,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及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禄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