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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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希望领导给予关注。除恶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9-04-10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你好领导,我是禄丰县仁兴镇银沙乡村民,现在老基地建房。老房子拆除后在我家原有基地上施工,但是邻居无理霸占我家的地基,说这里是他家呢那里是他家的,还阻止我家正常施工。蛮不讲理非常霸道,此人曾经在村委会做过官,是共产党党员。但却没尽到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为人民排忧解难。到是为了一己之私非法霸占属于我家的宅基地,甚至干涉我家正常施工。此人由于曾经做过村委会官员,现在的*和村委会相关负责人都要给他几分面子。像他的的保护伞一样。
    希望各位领导给予关注。还我家一个公道。
回复人名称 zhangqing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4-12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希望领导给予关注”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调查核实,刘强系刘洪明长子,现在昆明打工,刘强举报人为邢太文,邢太文在2000年村改时任村委会文书,2003年任银沙村委会书记,2006年5月离任后回家务农。2019年4月9日刘洪明妻子到村委会反映后,2019年4月10日上午10:00左右村委会主任何平,副主任杨春福、民政代办员李进平,护林员杨春林等5人以及四府庄村老党员吴加进、肖庭候与双方因宅基地争议的当事人邢太文、刘洪明夫妇,在一起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共同出示当时买房的原始证明材料
    2.根据证明材料划定双方的实地占地面积
    3.由当时卖房的吴加进见证人肖庭候共同指认,确定双方的原住房的占地面积。
    4.对刘洪明拆除邢太文的房子,由刘洪明在4月30日将其修复,交给邢太文。拆除的墙由刘洪明负责恢复好,交给邢太文。
    5.原老大门路,刘洪明不能多占,房子建盖好后,刘洪明恢复好交给邢太文及王美志,认同可以。一般情况小拖拉机可以通行。
    6.经在场的所有人及双方当事人认同这样处理,均无意见。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