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拼多多购买到无资质中药液平台客服不处理商家不理人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3-07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上次投诉过后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这次我要举报该无良商家
该商家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依然在平台售卖无资质中药液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144条 无证经营药品最低处罚货值的15倍罚款 消费者可主张10倍 该商家累计售卖无资质中药液截止今日共2251件每件单价158元
我作为一名年轻的消费者我可以找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其他消费者呢?上次投诉并未对该无良商家造成有效的处罚 扔不重视法律继续售卖无资质中药
如本次举报依旧无果 我依法向其他部门进行行政复议或法院诉讼的通道维护消费者权益
还有一个问题 该商家的企业注册号和企业名称在全国12315平台搜索不到 因此有证据无法提供只能用文字叙述如需证据可联系我。
我的诉求很简单:监管部门对其商家依法进行处罚并依法赔偿消费者
附:
企业注册号:92532331MAEATNJR4U
企业名称:禄丰市维趣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杨传军
拼多多店铺名称:君越养生馆
商品购买订单号:250301-534543153593873
回复人名称 cx_lfx
回复部门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3-10
回复内容     关于“拼多多购买到无资质中药液平台客服不处理商家不理人”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到禄丰市维趣百货商行登记住所地禄丰市金山镇官场社区黄土坡村3059号核查,未找到反映人反映的禄丰市维趣百货商行。
    已于2025年3月7日我局把该百货商行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同时我局已向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拼多多平台属地监督管理局)和拼多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邮寄投诉举报移送函,将禄丰市维趣百货商行无资质销售中药饮片问题线索移送处理。
    对反映人诉求的退款赔偿,建议反映人可以向拼多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营运商)所在的上海市自由贸易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拼多多平台进行解决。
    若有疑惑,请致电禄丰市市场监管局咨询,联系电话:0878-4142385。
                   


                        禄丰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10日